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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為言語治療師

於香港執業的言語治療師須持有認可高等院校所頒發的學士或以上之言語治療學位或同等學歷,並能參照《能力為本職業標準》 (CBOS 2011)及香港言語治療師公會之相關補充文件中的規定證明其執業能力(連結)。

 

本地課程

學士學位課程:

  • 香港大學 – 言語及語言病理學理學士課程(連結
  • (2023年開辦) 香港理工大學 – 言語治療(榮譽)理學士(連結

碩士學位課程:

  • 香港理工大學 – 言語治療碩士課程(連結
  • 香港中文大學 – 言語語言病理理學碩士課程 (連結
  • 香港教育大學 – 教育言語及語言病理學暨學習障礙理學碩士課程 (連結

各大專院校均有不同的入學/收生要求,詳情請瀏覽各學位課程之網站。
請瀏覽香港言語治療師公會的網站,以獲取在香港受認可課程的最新資訊(連結)。

 

海外課程

除本地學位課程外,海外地區亦有為數不少的言語治療學位課程,包括4年制學士學位或2年制碩士學位不等。獲得下列任何一個協會認證的言語治療師,均符合資格成為香港言語治療師協會的全面會員。

  • New Zealand Speech-Language Therapists’ Association (NZSTA)
  • Speech-language and Audiology Canada (SAC)
  • Speech Pathology Australia (SPA)
  • The American Speech-Language-Hearing Association (ASHA)
  • The Association of Speech and Language Therapists in Independent Practice (ASLTIP)
  • The Royal College of Speech & Language Therapists United Kingdom (RCSLT)